朋友的父亲去世丧事已办完去家中看望给钱合适吗?
朋友的父亲去世,丧事已经办完。由于种种原因,当时你不在家,所以没有随礼金。过后你去家里看望,想给对方送钱,这样合适吗?题主,关于上述之事,我来帮你参考:不论在农村或者是城市,如果是对方结婚娶媳妇,这种事统称红事,也叫喜事!那么过后去家里拜访、看望,是可以送钱给对方的!以弥补你当时不在家的失礼之过!如果是老人过世,当时你不在家,所以未能随礼金(份子钱)!过后去对方家里看望的话,就没有必要再送钱了,因为那样不吉利!你只需买些礼品,到朋友家里走一趟,把当时没有来参加丧礼的原因说明就可以了!这样的话,双方面子上都好看!我的话,供你借鉴!🙏🙏🙏
朋友父亲去世,事后去看望朋友,给钱其实没有什么不可以。而且曾经我就遇到过这样的事情,一个哥们的父亲病逝,发丧那天我没有时间去,日后,过了一段时间,我特意去跟哥们坐坐,并且掏给他200块,那时200块也可以了,我自己工资仅仅刚够生活费,200也是我的极限了。

当然这种事情,钱不在多少,当然也不能够太少。最起码的事情是,人一定要去关怀一下。钱在这个世界上是撑场面的东西,假如只去看望,不掏点钱的话,说不定以后见不得面了呢!当然也没有这么严重,毕竟无论是红事还是白事,只要钱到位,感情就到位了。
虽然这样说很土很俗,但是这个社会的确如此。对于朋友、亲戚,甚至是亲人,也都是如此。换句更难听的话,这种事情,人不到位不要紧,但是钱一定要到位。当然不给钱的情况也是可以,但应该变相买点礼物什么的。毕竟礼物也是钱不是!
总结来说,就是无论是遇到什么事情,如果去拜访别人,看望别人,钱或者礼物都是可以的。
入乡随俗,要看当地的风俗是怎样的,只要按照当地的风俗习惯去做就可以。
在我们这儿丧事过后就一切皆免,由于关系不同,好朋友可以试着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09年我就经历过类似的事情。
09年我被委派到云南工作,由于云南距山东较远,我们单位规定一个季度才能够回一次家,我高中最要好的同学父亲因为脑溢血去世,同学考虑到我刚刚从山东去云南才二十天就没有通知我(他知道通知我后,我一定会回去参加葬礼的),第二次回家的时候他才告诉我叔父去世了,我虽然知道他是为我好没有通知我,可是没有控制住愤怒把他骂了一顿。
祭百天的时候我从云南请假回来和我同学一块到了坟墓前祭拜,晚上吃饭的时候在饭店摆了两桌酒席,我也不知对不对就把酒席钱付了,事后同学给我钱我也没要,因为我们关系特别好,所以也不存在对于不对的事了……
中国的民俗可能因为地大物广所以通常不同地域有很多不同,我们处在地处西南一带,我们那边亲友中有人去世最好是在丧事办理过程中能到场,人情和吊唁礼金一起,丧礼过后不补送礼金,只有在喜事倒是可以补的
我的建议是看望可以、请吃饭喝酒可以,但绝不能给钱。我们这的习俗就是红事可以后补,白事后补是遭人恨的,这是咒人家再死一口子的意思。
最好的方式是陪陪朋友聊天、喝酒、吃饭,放松一下心情,让他减轻失去亲人的痛苦。
在征得朋友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去安放老人骨灰的地方或下葬地,买一些供果进行祭拜。要是和老人比前较熟的时候,可以带香烟或白酒等,以表心意。
对于朋友家里老人过世,在我们这能抽时间去的尽量去,一是陪陪朋友,帮帮忙;二是有人场,看着较好。最好是烧大纸的时候去,帮忙拿些烧纸等物,大家排成队送替身,有时多达百人,看起来挺壮观的。
然后,大家再去吃晚饭,安排一下第二天早上出灵的事情。有的第二天赶不及去就和朋友说一声,道声歉,大家就告别了。
第二天出灵有时间的,都是早早到场,帮忙,一直到结束。吃顿饭,就散了。
结论。遇到这事能去尽量去,大家相互扶助一下,捧个人场,更能加深朋友间的感情。
已经赠与的东西还能要回来吗?
赠与别人的东西,满足以下条件还能要回来: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十年不见的亲人买什么礼物好?
买小礼品。
因为十年不见,你可能不了解对方的口味和需求,而且送大礼物容易让彼此感到尴尬。
选择小礼品可以当作见面的心意,例如一本书、一份手信或是一份纪念品,让彼此感受到彼此的牵挂。
此外,如果你知道对方的喜欢,也可以考虑购买一些小而精致的物品,例如化妆品、茶叶、饰品等,以表达你对对方的关心和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