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中的奖品金额最大是多少?
《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抽奖类赠品价值不得超过5000元,是指单个奖项最大金额。必须在广告中清楚明白地说明有奖销售的办法和奖品价值,并且最高奖不超过5000元。补充:
1、广告中承诺售出商品,提供服务时附带赠送礼品的,应当标明赠送的品种和数量。即明确说明赠送什么礼品,赠送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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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经营者不得从事下列有奖销售:(1)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2)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3)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千元。
3、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种类: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把不正当竞争行为划分为限制竞争行为和妨碍公平竞争行为两大类。
比赛获奖品,价值多少以上须纳税?
1.获得奖励奖品,适用个人所得税中的偶然所得,税率20%。
计税价格为市场价格,也就是发票价格。税款由奖品发放人代扣代缴。纳税人有权要求扣缴义务人出具代扣代收税款凭证,扣缴义务人不得拒绝。扣缴义务人向纳税义务人提供非正式扣税凭证的,纳税义务人可以拒收。2.从索取发票方面来说,最规范操作应该随奖品一起开具给付。但在实践中,除大额奖品以外,主办方一般为简化工作而不会另行开具发票的。从奖品的保修方面来说,目前看来,只有通过协商解决了。3.税款扣缴的计税价格,应当是市场价格,最直接的价格来源应该是主办方购入奖品取得的发票价格。按此价格乘以20%的税率,即为应交的税款了。对个税中的偶然所得,没有规定起征点,因此,从理论上说,极端的例子,哪怕只有1分钱的偶然所得,也应当交纳个税。4.根据纳税义务人(得奖人)的具体要求,有权要求扣缴义务人(主办方)出具代扣代收税款凭证,扣缴义务人不得拒绝。扣缴义务人向纳税义务人提供非正式扣税凭证的,纳税义务人可以拒收。这是《个人所得税法》中规定的纳税义务人的权利。